问题答复

ye叶耀和: 亲爱领导你们好!我反映的问题是老旧小区,解决二次供水,直接抄表到户的问题。本小区位于体育路,是中心区。由于楼龄较长,还是二次供水,水质不达标,且经常停水,生活不便。就这个问题,在本栏目反映过两次,都没有实质解决。第一次还有个电话回访,第二次更是不了了之。希望有关领导重视一下,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的困难。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经调查,您于2021年、2023年在东莞阳光网等渠道反馈上述问题,我集团已及时告知市民所在小区供水设施存在老旧、漏水、使用管道泵及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如需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根据现行东莞市出台的《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9〕51 号)《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9〕50 号)等相关规定,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的二次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存在原设计不合理或者设施老化等情况,必须进行设施改造,改造费用由产权所有人承担。针对市民小区的情况,建议由产权人完成改造并经供水公司验收合格后,再申请移交供水公司抄表到户管理,大致工作流程如下:产权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后交供水公司审查,待供水公司审查通过后产权人组织有资质施工单位实施改造项目;项目施工过程中,供水公司会同步进行质量监管;项目完工后,供水公司将参与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及通水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产权人可到供水公司办理移交管理维护手续,并向供水公司申请建立供用水关系,由供水公司负责抄表到户。因此如市民所在小区需要抄表到户,可按上述流程办理。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市水务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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