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 以前在东莞工作的时候买了社保没买公积金,问为什么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稽查落实企业购买五险一金的情况。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单位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单位账户,并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处理投诉、举报或者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我中心近年来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监督抽查机制,一方面对收到的追缴维权、投诉、举报单位违法情况100%落实调查处理,另一方面主动通过政务共享数据信息筛查可能存在应缴未缴问题的单位,参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抽取产生检查监管名单,并落实监督职责。2023年我中心共对1.13万宗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22宗,为职工成功追缴住房公积金2.1亿元,对170多家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并上报至各类信用平台。我中心将持续研究改进监督执法工作方法,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逐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