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郭山水: 我原来在广州交了4年多的公积金,但是从2021年后就一直在东莞就业,现东莞公司也交了公积金,是否一定要把广州原来交的公积金帐户金额转到东莞来?如何转?谢谢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职工因工作变动,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应将原工作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本市,线上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线下职工可到我中心各归集银行网点提供身份证资料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