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真正: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相关法规,社会保险部门有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稽查之职,请问:医保局对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稽核是否有时效限制?东莞市医保局负责具体社会保险稽核是哪部门及联系方式?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医保部门对于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稽查没有时效限制,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的查处是有时效的,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目前社保费征收机关负责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费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核和查处 ,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费的线索也可以向医保部门反映,医保部门会移交线索并协助社保费征收机关开展稽核查处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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