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 我爸爸名下有一台2010年7月买的国四燃油车,计划近期报废,然后我买了一台新车,请问能申请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吗?
答: 谢谢市民朋友的提问!首先,根据商务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有3类车可以申领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分别是: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燃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者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您提到的报废车辆是2010年7月注册登记的燃油车,属于第一类“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燃油乘用车”。其次,根据《细则》要求,报废车辆和新购车辆的车主需为同一个人,才能申领补贴。换言之,如果报废车辆登记在您父亲名下,而新购车辆同时也登记在他名下,这样就符合申请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