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先生: 车辆报废有没有补贴?
答: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根据《细则》,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商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或者致电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99738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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