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ye叶耀和: 我们是住在南城体育路一个老旧小区,距离市政府直线距离不足一百米,小区有二十年楼令,是二次供水,由于设施,管道老化到户水质很差,经常停水,我们希望水厂直接供水到户,已经反映多次就是办不成,有关人员也曾经来看过,推来推去,就是办不成,希望介入协调,让我们早日喝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谢谢!
答: 这位群众反映问题,是一个二次供水管理的问题,我局在收到问题线索后,组织了属地供水主管部门及供水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现在就相关处理情况在这里做个回应。 这个老旧小区叫做嘉信大厦,一共12层,住户44户,由供水公司莞城分公司抄总表的方式进行供水计量,现状加压方式为管道泵加天台高位水箱,管道材质主要为PPR塑料管。这个小区是机构改革之前原检验检疫局的宿舍,“房改”以后产权归住户所有,目前该小区尚未成立业务委员会,也没有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经初步了解,这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设施残旧老化。二次供水加压设备的电控设施老旧,高峰用电时段经常性跳闸;加压设备使用多年,不定期出现漏水的情况;二是二次供水设施设计不合理。住户水表设置于楼宇外墙,难以抄录。因为产权边界问题,目前暂不具备由供水公司抄表到户条件。 针对该市民群众提出“希望水厂直接供水到户”的诉求,结合相关政策规定,我局提出建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二次供水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对其进行改建、重建,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使用或筹集维修资金以及申请供水公司抄表到户等等事项,均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因此,为切实加强该小区二次供水管理,保障供水安全。我局建议诉求人联合该小区全体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议事主体后再对完善小区二次供水管理相关事项进行共同商议,可以共同委托专业物业公司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也可以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并经过供水公司验收合格后,由供水公司抄表到户。 据了解,为了加快促成业主委员会成立,目前南城供水主管部门正在联合属地新城社区、房管部门以及小区原建设单位等单位着手推动此事。待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我局将根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关于二次供水的议定事项,切实履行好二次供水管理相关职能,督促供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推进该小区抄表到户管理事宜。 相关情况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表示理解。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继续跟进后续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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