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擅自加层安全问题: 近期,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既有建筑安全大力科普。如已经建成多年的房子,存在擅自加层、擅自扩建搭建的情形。 请问市住建局,对违法问题房屋,将会采取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
答: 关于您反映违法问题房屋处罚及监管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城乡规划法》,擅自加层、擅自扩建搭建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按照我市部门职能分工,此类行为由自然资源、城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二、在监管过程中,住建部门发现涉嫌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将违法建设线索,抄送城管、自然资源等部门,配合城管、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属于《建筑法》《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但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住建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三、感谢您对既有建筑结构安全的关注,若您对既有建筑安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通过网上留言、电话(0769-22207283)等方式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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