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谢岗的群众: 谢岗镇泰园社区公园街,一处30年旧的居民自建房,擅自增加悬挑和加层,增加房屋荷载。。向镇政府问政,镇住建每次故意拖延到最后一天回复,还延期处理(理由事件的复杂性)。同一个问题(每次都复杂吗?),从装修期间到完工,住建故意拖延处理,部署不积极。 吸取《4·29湖南长沙楼房坍塌事故》的教训,镇住建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未落实到位。 请问: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职人员,您们是否属于管理者和事故的责任者?
答: 关于您反映谢岗镇泰园社区公园街自建房擅自加建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处理期限问题。经核实,谢岗镇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收到5份关于该建筑的12345热线投诉工单,均按照12345平台回复时限要求按时回复,未出现逾期现象。 二、关于自建房违法建设问题。谢岗镇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泰发路13、14号房屋存在擅自增加悬挑结构、屋顶封闭露台、增加建筑面积等行为,涉嫌违法建设,已于2024年7月22日发出责令停止违法施工行为通知书。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城管部门具体负责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谢岗镇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在7月23日将该建筑涉嫌违法建设情况抄送至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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