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苏先生: 您好,我老婆婚前买了一套房并享受了房贷抵扣,婚后我们买了第二套房,然后把婚前那套卖了,现在家庭名下就一套房,享受首套房利率。我用婚后的房申请房贷抵扣时说我老婆已经享受过,婚后的不能抵扣,请问如果我老婆把婚前那套房的个税享受作废,并缴纳滞纳金那些,我们婚后那套房能否可以享受房贷个税抵扣?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一、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二、如果作废以前年度所有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纳税人或者配偶可以以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注意的是,如果作废以前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后需要补税的,应及时办理以前年度的个税汇算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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