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 个人名下有一台摩托车,但是摩托车被盗了,无法报废。会不会影响学法减分。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与车辆是否被盗无关,如果您车被盗了且因被盗无法找回,导致车辆逾期未检验或者被强制报废的,可以向车管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或证明,经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公安交管系统录入车辆被盗抢信息后,将不会影响您参加学法减分业务。
我所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致电您,因在电话中未向工作人员透露车辆号牌信息无法核实相关情况,且反映已了解机动车报废及学法减分相关政策内容,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对我所的工作表示满意。如还有疑问,请工作时间内致电0769-23081180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