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尖尖dNVqI: 东城区花街18枫华苑一期一楼商铺经营一家“星舞酒吧”,开业约一周,每天晚上22点开始低音炮唱歌,持续时间到凌晨3点。12月17日更甚,经营时间到早上6点多。1、酒吧经营主体是。。。餐饮服务公司,营业执照中主营范围是食品销售,餐饮管理。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这个是否意味着任何卡拉OK,音乐表演都不能有?2、参照其他合法经营的酒吧,其营业执照的主营范围是“卡拉OK歌舞厅”,那么这个星舞是否是非法经营?3、本人及同一栋业主已到现场多次沟通,也已多次致电12345反映,但是也只能是获得短时的消停,一旦巡查人员离开,经营继续,甚至声音更大。该噪音在户外是听不到,但是是通过墙体传导,星舞楼上的住户是很清晰能听到每一句歌词,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答: 市民朋友您好,经核查,您反映的星舞酒吧为东莞市星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该场所没有申领《娱乐经营许可证》,属于餐饮服务场所,由市商务局监管。该酒吧的驻场演出也未经我单位营业性演出审批许可。我单位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东城街道宣教文体旅游办,要求其联同东城综合执法部门前往该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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