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SEED1992: 你好,我想反映一下,我本人在2024年10月19日入职,因为个人10月份请假6次原因,10月29日早上8点前微信通知被车间组长请假不批的原因被车间的组长给退掉,然后2024年11月7日前被富诚达科技公司的人事部因旷工原因被旷工自离,在清溪仲裁庭二楼2025年1月6日早上10点29日开庭告对申请人是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里面有开庭前给我的答辩书的内容,其中有一条内容写着是2024年10月29日是被答辩方批准请假一天,实际情况是2024年10月29日开始明明是被对方车间组长请假不批,变成批准请假,我有微信聊天证据对方提供的答辩书里面的2024年10月29日批准请假是属于造假行为,开庭的时候被申请人说没有请假多的原因没被写辞退通知书,反咬我说因为2024年11月7日起没来上班原因违法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直接按照超出累计三天就旷工处理,等于是旷工自离,明明是被车间组长退回去不用来上班,反而说没有被辞退,本人2024年10月30日有被车间的组长给退回去的聊天证据开庭审理的时候对方说不承认请假多原因被辞退没开辞退书,反而开了限制返岗通知书,手机短信收到说我从2024年11月7日开始累计6天被无故三天旷工自离要求本人办理离职,本人没去办理离职,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处理一下,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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