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东莞社保"莞式特色": 在东莞企业应参未参社保,历史遗留问题严重,参保人员维权意识强烈,东莞社保系统不作为视而不见,任由社保基金大量流失,给国家社保基金造成严重损失,在东莞同样的职能部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查处企业违法,维护职工权益,维护东莞劳资关系,成绩显著,得到全市维权职工一致好评!而对于东莞社保维权,东莞参保职工苦不堪言,所有举报追缴社保投诉会受理但东莞市社保系统会以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时效为由将维权职工打回原形,国家社保法,社会保险稽核条例等法律东莞社保整个系统拒不执法,在2025年国家延迟退休延长职工退休年龄和延长职工参保年限的大形势下,处理东莞历史遗留的应参末参的社保追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挽回国家社保基金流失的问题己经刻不容缓,也是东莞人社处理历史问题彰显东莞人社主动担当作为的时候了,请问东莞社保在针对延迟退休的政策下如何处理东莞参保职工在追缴历史应参未参的社保维权有什么具体工作计划?
答: 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89号)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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