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ysj007@126.com: 请问下道路到商铺中间区域是否属公共区域?地段的所有权是归所在小区的物业还是镇政府所有?区域内被占用可否由城管管理?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投诉已收悉,就反映的问题,情况如下:一、针对“问题一:道路到商铺中间区域是否属于公共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如道路与商铺中间区域未实施封闭管理,可以认为属公共区域。二、针对“问题二:地段的所有权是归属所在小区的物业还是镇政府所有?”,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城市道路、建筑之间存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建议根据具体红线范围确定归属。三、针对“问题三:区域内被占用可否由城管管理?”,建议结合实际,涉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我局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进行查处;涉及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我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进行查处。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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