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先生: 反馈南城鹏瑞天悦业委会会成立的问题
答: 经了解,南城房管所已对有关咨询事宜进行回复,由于鹏瑞天玥广场项目商业区和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如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小区户外文体设施、垃圾收集站、变电用房、污水处理设施等)均不能分割独立使用,因此,鹏瑞天玥广场住宅和商业不具备分割的条件,应属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如有疑问,可工作时间联系南城房管所,联系电话:2329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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