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 这两年两会关于住宅的热话都是围绕着安装电梯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石龙镇裕兴路金沙湾花园金柏苑29-36号于2021年9月申请加装电梯,本次申请已有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安装,当时已通过了东莞市住房建设局的审批,并在小区的公示栏以及该栋楼层的楼梯进行公示,但是公示期间,石龙镇住房建设局以有住户反对为由,禁止该栋想安装电梯的住户进行安装电梯的想法,但是石龙镇住房建设局当时负责管辖老旧社区安装电梯部门的主任并没有向该栋想安装电梯的住户们出示反对用户提供的反对信息,仅说该住户以安装电梯遮挡光线以及隐私为由拒绝,同时当我们请求该主任帮忙找该反对住户协商时,主任仅以简单一句还是您们自己协商吧,就拒绝了我们,后来我们就请求了居委会帮忙协商,但是得到的回答是我们只负责粘贴公示文件,不负责协商,请问东莞市住房建设局负责人您们是不是也仅负责通过审批,不理市民是否能增设电梯成功,每年等到两会会议的时候就虚报增设电梯数量数字进行上报,其次我很想问您们公示老旧居民楼可以增设电梯前是必须得到安监、消防等多过部门的通过确认后再出公示文件,为什么出公示文之前没让分局到该栋楼进行调查,同时想请问为什么我们已经有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了,连我们想进行下一步安装都多方阻挠,分局反对后是否有向您们市局回复该项目是否有进行下一步安装,市局您们是否知道该项目最后受到阻挠而停工,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单位,是仅负责出公示文件,后续一概不理吗?为什么市局同意的项目,镇街某主任却有否决阻挠权,同时根据民法典的内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既然我们有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为什么这么多年还是不能进行?
今年两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2000 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都要纳入城市更新的改造范围,东莞市石龙镇黄洲金沙湾花园小区是2000年以前就建成了,同时已有前期的公示文件存在,请问市住房建设局是不是应优先考虑协助市民安装电梯呢?希望市住房建设局能对增设电梯受阻给予明确回复并帮助协商,同时为市民解决困难,让市民尽快成功安装电梯!!!谢谢!
答: 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市电梯办负责政策制定宣传、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镇街(园区)电梯办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增设电梯审批工作由镇街(园区)电梯办作出。
经了解,您咨询的金沙湾花园金柏苑29-36号加装电梯项目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方案公示,公示期间因其他业主提出实名书面反对意见而中止。接到您的诉求后,2025年3月21日石龙镇电梯办与您取得联系了解诉求,解释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及规定,并与当时提出实名反对意见的业主沟通联系,当时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依然反对加装电梯,该加装电梯项目业主间意见分歧仍然存在。
按照《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与提出异议的业主自行协商。经自行协商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的,申请人可以请求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参照城乡社区协商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我局已协调石龙镇电梯办积极配合协商工作,推进金沙湾花园金柏苑29-36号加装电梯项目,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协助的可与石龙镇电梯办联系(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0769-8618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