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祁先生: 南城街道小区内,把原来规划的网球场改成了篮球场,造成噪声扰民,市自然资源局已发了整改通知,却迟迟落实不了整改。市自然资认为这是市住建局的责任需要查处,市民在12345上投诉,市住建局却认为是市自然资的责任。两部门扯皮、推诿,致使噪声扰民得不到有效处理,请市住建局回应当初规划的好的住宅,是否需要维护公平、公正。
答: 一、您所反映的“规划的网球场改成了篮球场”问题,涉嫌违反规划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内容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应由自然资源局认定,同时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九条,相关问题执法部门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请您径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相关问题。 二、您所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九条,相关问题执法部门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请您径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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