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猪肉仔: 我是桥头镇一居民,父亲在98年建设了一自建房,有房产证、土地证,现父亲年老了,要过户给我,在过户过程中,测量队重新测量,发现与旧房产证占地平积相差4平方,现桥头镇信访部门牵头桥头镇住建局,房管所、农林水务等部门解决,都说现政策不允许改,但我觉得一切事情都是与事实为依据,2024年我也向市第八巡察组反映过此事,请问局长,我应该如何更正我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桥头镇又推到说市住建局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桥头的部门就一个推一个,请市住建局给我一个可行的做法,因为我父亲逐步年老,谢谢
答: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为房产证变更过户,非我局业务职能,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具体负责相关方案制定,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局咨询(咨询电话:26983690)。如后续您申请农房建设审批报建,可以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网-工程项目审批-农民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进行报建(网址:https://zwfw.dg.gov.cn/aplanmis-mall-new/rest/main/toIndexPage?#/farmer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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