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谢生: 东莞市谢岗镇: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要求,谢岗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属地的民房报建审批结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但谢岗镇人民政府却没有主动公开2024年1月1日之前的民房报建审批结果信息,从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社会氛围产生,请市住建局履行监督纠错的责任,保证下属镇街公平、公正、公开履行民房报建审批职能,谢谢
答: 经询,您申请的信息公开资料谢岗镇人民政府已受理并将按时答复。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农房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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