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生: 东莞市谢岗镇新青村27号,去年2024年9月7日市住建也在同样的平台阳光问政直播并答复:“谢岗镇新青村属于非“村改居”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市里正在调研解决路径”。为什么同村新青村29号业主的民房报建,可以参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报建完毕发放施工证。。。而我也在同样的村、同样的类型的国有证件,就要等政策研究,不能参照管理办法,请问到底是什么问题?
答: 您可以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网-工程项目审批-农民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进行报建(网址:https://zwfw.dg.gov.cn/aplanmis-mall-new/rest/main/toIndexPage?#/farmerGuide)。您可以联系谢岗镇人民政府了解相关报建手续(咨询电话:8763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