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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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禁止进口的机电产品问题
答:
您好,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进口单位不得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管理的机电产品”。同时该管理办法的第三十条规定: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经商务部同意,可以进境维修(含再制造)并复出境。由此,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应取得商务部同意,方可进境维修。请对照前述规定要求,提前向商务部门申请,海关将验核商务部门核准批件,办理相关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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