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 公积金补缴,为什么只有个人先补缴完个人的部分后,公司才给补缴公司的那部分?员工自己去举报还不受理,简直就是维护违法企业的行为
答: 您好,1、关于公积金补缴方式的问题,我中心处理的住房公积金追缴案件,在补缴阶段均先责令或通知企业补缴企业承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待到企业补缴完成后,我中心后续通知个人补缴个人承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2、单位未按时、足额未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我中心进行维权投诉,我中心收取职工提交的维权材料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追缴案件受理条件的,我中心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向投诉职工进行解释说明。我中心不会无故不受理职工的维权投诉,您可以提供您相关的个人信息至我中心,由我们核查相关情况,向您解释说明您的举报不予受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