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东莞市民: 公司按东莞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5%交住房公积金:?员工/公司各交104元,而没有按实际签劳动合同的工资足额交住房公积金,员工有什么方法可以主张权益?
答: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公司未为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我中心进行维权投诉。需职工本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及前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或(松山湖、水乡功能区、滨海湾、石龙、虎门、塘厦、常平)七个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对公司立案处理。相关维权投诉指南可查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服务-维权投诉-职工追缴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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