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生: 社区一般没有眼科,如有眼科疾病都是转诊到医院,但自付比例过高、报销比例过低,对于长期眼疾的患者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经济负担。对这些社区完全没有能力的眼科,转诊后报销比例是否提高些?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当前我市门诊统筹政策遵循“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原则,引导常见病在社区首诊,缓解三甲医院拥堵,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通过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合理就医。目前全市社卫部分有眼科,如果是普通的眼科疾病,社卫的全科医生也是可以处理的。若确实属于社卫机构无法诊治的,可转诊至上级医院,所以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除普通门诊外,我们还有门诊特定病种的门诊待遇,对符合门特病范围(如糖尿病黄斑水肿)的眼病,可申请门特认定,享受门特待遇。再如,我们还有门诊单独支付的政策,对于符合范围的高价眼科用药,可以单独支付,不受医院限额的限制。对于参保人提到的设置倾斜性报销比例,我们普通门诊对疾病病种不做区别的待遇设置,对于社卫机构无法诊治,需要转诊的,都设置同样的转诊比例,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以建议患者:一是可以考虑运用我们“一主一辅”的选点政策,选择眼科专科医院作为辅点医院,直接就医报销;二是经社卫机构诊疗后,确需转诊的,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的渠道进行转诊;三是如符合门特或单独支付规定的,可以按这两项门诊政策享受额外的门诊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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