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用vxhua: 东华医院新生儿科未尽风险告知义务,以及未进行必要性新生儿疾病筛查涉及违规。患者王**,2025年6月16号即出生2个多月后在中山大学眼科中心确诊Rop视网膜脱落病变第5期(最后一期),目前国内国外医疗水平都没有手术可治疗Rop第5期,唯一的玻璃体切除手术30%的成功概念最多仅有可能保留部分光感,无法恢复任何有效视力,并且手术复杂需要进行三次手术,且每次手术都要进行全身麻醉10几个小时,可能会影响小孩健康发育,即使手术非常成功,小孩也依然是永久双目完全失明,无力回天,手术意义最多仅保留微弱光感或者无光感。中山眼科主任诊断病发开始时间已达到一个月以上,家长认为医院未对吸氧早产新生儿眼病筛查存在违规和过失,并且未尽义务告知吸氧早产儿致盲性眼病风险非常高以及未告知筛查的重要性。导致新生儿错过最佳治疗窗口期导致永久性失明。患者2025年4月6号东华医院出生,性别男,属于早产婴儿32周+4天。早产出生后住院26天,期间住保温箱并且吸氧辅助呼吸。医院未对新生儿进行基础四项之一眼病筛查,早产+吸氧致盲性眼病风险极其高,例如白内障和视网膜脱落,住院26天,医院未做任何基础的眼病筛查,也未告知家属早产和吸氧眼病风险极高,未提示尽早筛查重要性。向东莞卫生健康局电话反映介入调查医院是否失责和过失,对方不予受理。向东莞医调委反映也不予受理,表示未到需要进行调解那一步。rop在吸氧早产儿中发病率月15%—20%,但极低体重可个可高达80%以上,新生儿理应出生4周内做初步眼病筛查,为什么住保温箱且依赖吸氧26天治疗时间医院没有任何基础眼病筛查,也未对家长高风险提示和强调筛查的重要性。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无人受理维权,希望自媒体介入监管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医院是否存在违规和失责过错,及时给予患者家属应该有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失。维护消费者和老百姓的基础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