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用户v4ojs3: 投诉东莞市东城妇幼保健院医生误导患者推迟B超致药流失败!1. 关键事实 2025年4月29日就诊时,我明确要求做B超检查(就诊号:20371375)。 接诊医生:袁** 劝阻:“现在做B超太早看不清,一周后再来”。 - 我遵医嘱推迟至5月7日检查,孕囊已增至27mm(超出药流安全范围≤25mm)。 2. 医生过错 → 违反《早孕诊疗规范》第3.2条:“首次孕检必须B超排除宫外孕及确定孕囊位置大小”。 → 医学共识:孕5周(停经35天)即可经**B超确认孕囊,不存在“看不清”正当理由! 3. 直接后果 因孕囊超标仍行药流 → 50天未净残留20x11mm(HCG=73) → 需二次手术。 若4月30日做B超:孕囊约20mm → 药流成功率>90% → 可避免当前伤害! 4. 诉求 ① 卫健委认定医生“不当建议”违规并追责; ② 医院承担宫腔镜手术费及赔偿误工精神损失; ③ 公开涉事医生同期诊疗记录(查是否惯犯)。
答: 关于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也希望通过深入调查,全面复核,给患者做出合理的解析。 首先,对于您在我院的不满意诊治经历,我们深表遗憾。药流不良反应存在较多影响因素,也往往与体质、孕产史等密切相关,对于其中存在的争议,我们也希望能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 在此,我们也将与您保持紧密沟通联系,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同时积极配合第三方调解、鉴定或司法程序,绝不回避。 祝愿您身体安康,如有其他提升服务的建议也欢迎您向我们反映,我院将以此为鉴,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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