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停工停业: 任性随意停工停业 上周台风“韦帕”来袭时,政府部门要求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停业停工,请问这一要求是否合法合规,做出这一决定的法律依据在哪里?停业停工这种关乎民生的决定,怎么说停就停呢?这到底是法治社会还是人治社会? 经查询东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府办函〔2024〕288号),附件12-东莞市灾害天气“五停”工作指引实施表中明确,在发布“五停令”时才需要停业停工,“韦帕”来袭时,市政府未发布“五停令”,也未发布台风橙色和红色预警,在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未达到停业停工的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为什么要通知停工停业,请问为何不按市政府发布的预案来执行?
答: 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三防工作的关注与监督。灾害性天气下,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始终是我们的首要考量。此次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是经多方面慎重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此次采取停业停工措施,符合相关条例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受影响的程度和应急预案,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一项或者多项必要措施。 7月19日17时00分东莞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受台风“韦帕”影响,从20日凌晨起,我市阵风将明显加大,陆地最大阵风达8~10级、沿海和高地10~12级;20—21日有暴雨、局部大暴雨。这样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外卖与快递人员户外作业风险陡增,树枝、广告牌等可能被狂风卷落造成砸伤,道路积水里的深坑、移位井盖则大幅提升车辆失控概率。 虽然市政府未发布全市范围的“五停令”,但《东莞市“五停”工作指引》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有序开展“五停”,赋予了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气象灾害情况,对特定行业实施“五停”措施的权力,以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这并非是不按预案执行,而是结合具体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对预案灵活的运用,核心是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下,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要求部分行业停业停工,是将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的必要手段。 再次感谢您的监督,后续我们也会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发布与沟通,让市民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三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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