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先生: 您好,局长,临时建筑物,是否可以做登高架设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的培训场地?
答: 黄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等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且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明确“培训场所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应符合GB55036和GB55037的要求。”从事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应按《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东应急〔2024〕138号)要求提供消防验收/备案文件等书面报告材料。对于临时建筑物是否符合GB55036和GB55037的要求,如何办理消防相关手续等问题,请向住建部门咨询,谢谢。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