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微信用IKB9z: 本人在4月份在广州新华学院的博雅招生办与广州新华学院一位在职姓郭的老师签订一份自主招生的合同协议,并缴纳了相关的费用5.3万,结果自主招生这件事没办成,按照协议该老师要退回相关的费用,但该老师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态度嚣张。本人于9月3号到当地麻涌派出所报案,当时派出所口头对我说是纠纷问题不予立案,叫我找相关的学校解决,我经与广州新华学院及另外一个公司的负责人核实,发现该姓郭的老师存在诈骗行为,基于事情的严重性,我们三方一起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仍作为纠纷问题不予立案,我当时是希望派出所协助把合同的当事人传叫到派出所与我面对面解决退款问题,现在派出所没有把当事人叫到派出所,就直接叫我起诉,这不是助纣诈骗分子更嚣张的骗取群众的辛苦钱吗?我想问一问警察同志,你们的工作范围是什么?工作职责是什么?是不是要我这里***了?你们才会出来管一管,什么都直接起诉,那还要你们警察来干什么?
答: 9月3日中午13时,事主黄海健亲临麻涌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25年3月中旬左右,黄海健通过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老师介绍认识一名负责招生的老师郭材芳,郭材芳介绍称可以办理专升本的招生入学,办理不成功可以全额退款。双方于4月19日在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院签订一份协议,黄海健现场微信转账5000元作为首款给郭材芳。之后郭材芳告知黄海健要支付尾款费用48000元,黄海健使用支付宝转账给其。后郭材芳陆续帮黄海健的小孩办理惠州、江门两地学校的入学流程,均没有办理成功。黄海健要求郭材芳全额退款,郭材芳告知其正在处理中,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至9月3日,郭材芳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于是黄海健报警求助。警员现场电话联系郭材芳,其承认与黄海健签订过合同,但现在自己也在等学校(具体哪个学校未说明)方的回复,会将钱退还给黄海健,但不确定具体还款时间。 9月10日,郭材芳找到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老师丁凯,并带其到麻涌派出所制作笔录,经丁凯证实,郭材芳确实在其公司(广州市慧择文化传播公司)任职过,已于2025年7月离职。任职期间,郭材芳在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负责宣传广州新华学院博雅教育学生的招生简章,但其利用工作便利宣传了其他学校的自主招生,以“佛山触觉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名义收取黄海健交纳的信息咨询服务费用53000元。 经法制部门审核,黄海健报警所反映的情况属于合同纠纷,系民事纠纷,9月11日,麻涌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黄海健,告知公安机关初步调查情况,该事件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诉讼,并将报警回执邮寄给黄海健(其人在黄江镇)。 2025年9月19日,黄海健来电称广州新华学院招生办通过与郭材芳所在公司沟通协调,现已将53000元的费用退还给其,来电感谢公安机关的协助,该事项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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