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游客MhbWG2: 我是一名东莞市民,长期关注交通管理动态。近期东莞利用路面监控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却未公示抓拍点位,这一情况让我深感困惑。?广州等城市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广州交警多次公开电动自行车抓拍取证点位,目前已增至389个,涵盖全市各重要路段。新启用或调整抓拍点位时,也会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公示,让市民清楚知晓哪些路段哪些行为会被抓拍,便于提前了解并遵守规则。?反观东莞,虽通过监控设备24小时抓拍电动自行车的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但相关抓拍点位却秘而不宣。相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这些抓拍设备不属于电子警察设备,因此未公示。然而,《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正式投入使用30日前需公示,东莞的做法显然与之相悖,与广州等周边城市的做法形成强烈反差,容易让市民产生被区别对待的感觉,进而影响政府公信力。?我诚恳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这一问题,尽快公示电动自行车抓拍的路面监控位置。只有做到执法透明,公平公正才能让市民心服口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为加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目前,东莞多个路段的电子监控设备已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采集,采集后会发送提醒短信至车主手机。交警部门一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种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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