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丽: 前两天台风停工,请问要扣工资和补班吗
答: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且在当地发布的“五停”通知的情况下,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因此,在停工而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关于因执行“五停”通知停工后,能否要求“补班”,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充分协商,合理安排。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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