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前: 现举报东莞市中堂锦鹏箱包厂(地址:中堂镇槎滘中心路21号110室)存在多项重大安全隐患,具体如下: 1. 消防管理严重违规: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消防管道及消防栓老旧,电线与开关被物料掩埋,违反《消防法》相关规定; 2. 用气与布局极不安全:生产用煤气罐、火枪与厨房两个煤气罐混用,且厨房与仓库混杂,属“双气源”严重隐患; 3. 厂区环境脏乱差,安全管理缺失。 上述行为已构成重大安全风险,恳请贵单位立即派员核查,依法责令该厂限期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消除安全隐患。
答: 2025年11月11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堂大队消防监督员到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东莞市中堂锦鹏箱包厂,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槎滘中心路21号110室。
二、主要问题
(一)关于“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
核查情况:现场存在货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妨碍人员逃生,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投诉属实。
(二)关于“占用防火间距”的问题
核查情况:现场居住场所与厂房之间存在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投诉属实。
(三)关于“消防管道及消火栓老旧”的问题
核查情况:现场已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应急
照明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经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法正常起泵,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属实。
(四)关于“电线与开关被物料掩埋”的问题
核查情况:现场未发现电气线路被物料掩埋等情况,投诉不属实。
(五)关于“用气与布局极不安全:生产用煤气罐、火枪与厨房两个煤气罐混用,且厨房与仓库混杂”的问题
核查情况:未发现该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加工,现场厨房设置于仓库内,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投诉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堂大队将针对上述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