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打工人: 直播留言板中大量出现“超过2年无法追缴”的同类诉求,这说明该问题具有普遍性,且已成为当地社保部门的一贯挡箭牌,********成为很多新莞人心中挥之不去的痛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对于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登记,该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人社行政部门将不再查处。对于相关补缴诉求,经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申报补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