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社会保险稽核部门: 东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相关法规,社会保险部门有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稽查之职,为什么现在税务征收了社会保险稽核还有时效限制?东莞市到底有没有社会保险稽核部门,负责人是谁?滞纳金是谁收取的?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对于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登记,该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人社行政部门将不再查处。对于相关补缴诉求,经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按实际应参未参年限,我们将推进用人单位与来访人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内设稽核科,主要工作职能为社会保险经办稽核内控工作。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