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user: 请问石碣中惠悦湾花园小区,中惠熙元物业公司绕过业委会和小区业主,私自在公共区域与第三方签署违建高压变电房,可以对物业资质进行降级处理吗?可以在哪个途径通过官方部门对物业进行处罚?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石碣镇中惠悦湾的物业服务企业(东莞市熙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在未经小区业主共同表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紧邻幼儿园操场和儿童活动区的2号门位置(属于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开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10kV高压箱变电设施。石碣镇房管所于2026年3月17日上午收到业主反映相关情况后,当天下午联合供电、城管等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并责令物业立即停止施工。目前,10kV高压箱变电设施主体已基本建成,但尚未安装充电桩通电使用,现场放置部分建筑材料。 二、相关处理情况 石碣镇城管、规划等部门反馈,按有关规定该设备为建设许可豁免清单中的变电设施。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共同表决擅自建设变电设施的问题,我局已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指导石碣镇房管所于2026年3月24日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规定,2018年起物业服务企业无须办理资质证书。下来,我局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