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悠悠: 请问莞城街道兴塘社区辖区的明悦花园,位于东平街161号,小区消防设施全部坏的、失效,消防通道受阻,物管明知却放任不管,小区没有业委会,靠少数业主发声,物业毫不在意。我们的基本诉求是小区消防设施正常,以保障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请问有没有部门能真正替百姓解决问题,约束物业管理维护好消防设施和公共安全。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经查,莞城街道兴塘社区明悦花园是广发行宿舍楼,其物业服务企业于10年前退场,后由一名刘姓人员以个人名义承包管理,兴塘社区没有收到该刘姓人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现明悦花园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我局工作人员于3月26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向您了解相关情况,并对您的疑问作出解答,您表示理解。 二、关于更换消防设施的问题。经查,明悦花园属于建成于2000年底以前的老旧小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可申请财政资金补贴。如居民对小区老化破旧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达成一致改造意愿,可对照《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详细请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看,网址:https://zjj.dg.gov.cn/zwgk/zfxxgkml/zcwj/gfxwj/content/post_3711790.html),改造资金可申请部分政府补助。小区居民需协商确定实施主体(可以是小区原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属地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或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前期工作,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改造方式、实施主体、出资方案、改造后管理及维护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居民表决),建立资金监管账户,居民按要求缴纳改造资金(除补助资金外)。具体您可联系莞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相关申报程序,联系电话:0769-22100976。 三、关于“小区消防设施全部坏的、失效,消防通道受阻”等问题,根据《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因此,小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职责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建议您向消防救援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