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 自建房原址重建咨询,位置大朗镇黎贝岭村上彭小组.1.该地址是属于报建区,还是非限建区?2.需要报建要什么手续,有土地证,会不会涉及到一户一宅政策?3.土地证宗地总面积169平方,建筑面积89平方,按照政策重建的话建筑面积是不是可以申请150平方以下(包含150平)4.建房平面图方案是自己提供吗,还是找工程公司提供?有没有参考资料?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规〔2026〕1号)第九条“各镇街应当划定辖区农房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向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划定内容后,由镇街对外公示”。经与您联系沟通,您未能提供准确位置,您所述地址是否属于禁建区、限建区或可建区,建议咨询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规〔2026〕1号),群众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通过“一户一宅”核查,满足条件通过农房建设申报后方可进行农房建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面积为169平方米且满足一户一宅情况下,最多可以申报建设150平方米。农房设计图纸需要市民自己找设计单位出具,后续农房建设方案、设计图纸需上传农房建设审批系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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