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弟子: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中,请问对“退让空间”的定义、测量标准、审批程序、争议解决等关键内容进行说明,导致村民和基层执行部门对“退让空间如何界定”“是否允许首层全部退让、架空停车,不折算面积”等问题产生困惑。怎么退让操作流程不明确:未明确退让空间的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及如何退让的措施,可能引发执行混乱。例如:1、如何界定“主动退让”与“被动留空”?2、退让空间是否需符合特定比例或功能要求?3、多户联建时退让空间如何分摊。请告知怎么退让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规〔2026〕1号)以刚性管控农房建筑面积为主,弹性管控建筑层数为辅,群众单户建设或联户建设主动退让,在其农房保障权益上限内,灵活调整农房的占地面积和层数,以150平方米的宅基地为例,该宅基地的总建筑面积上限为600平方米,可以是4层、每层150平方米,也可以是5层、每层120平方米,也可以是6层、每层100平方米。鼓励主动退让首层及以上楼层用于停车设施,不倡导农房建设架空层旨在防范因首层结构安全性不足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是保障村民居住安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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