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BB : 我是中信森林湖兰溪谷业主,请问:一、我们小区分3部分(别墅区、香樟林、兰溪谷),请问下为什么物业管理费2.38元的香樟林所获得的物业服务质量明显高于2.8元的兰溪谷?是物业服务等级不一致吗?  二、我们的业委会主任在物业合同公示期间,对于提出疑问的业主一直是误导“物业服务合同是由房管局提供的统一模板合同,领导说的不可以修改”。这导致非常多的业主被欺骗,从而导致我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存在诸多漏洞,无法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考评,进而导致业委会和诸多业主、物业公司对立。请问这个业委会主任所讲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又该如何补救?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经查,中信森林湖小区目前履行的合同是中信森林湖业委会于2020年经业主大会表决,与广东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中海物业”)于2021年1月1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该《物业服务合同》附件五物业服务收费补充协议物业服务费用第一条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是:高层住宅(兰溪谷)2.80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香樟林)2.38元/月.平方米;别墅4.5元/月.平方米,依法有效。南城房管所已督促中海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安保、卫生和绿化等日常服务,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与业户的沟通,妥善解决业户提出的合理诉求。我局将指导南城房管所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二、经查,该小区原《物业服务合同》为市住建局通用模板合同。2020年10月18日,中信森林湖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重新签订“物业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2025年8月,中信森林湖小区业主大会又对续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表决,通过同意续聘。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该小区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合同内容修改属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九项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目前,属地宏图社区于2026年3月12日组织南城房管所、中海物业,森林湖业委会及森林湖部分业主代表在森林湖兰溪谷党群服务站召开小区协调会议,就森林湖物业管理问题,要求中海物业设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实时更新整改进度。就物业合同续签及修改问题,明确由业委会牵头组织业主、律师及相关人员实施合同完善工作,4月前完成物业合同修改初稿。当日会议纪要已反馈至参会业主及小区业委会,业主可随时查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