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用ZVaol: 本人是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员工,2017年9月26日入职至今在职。公司长期只为管理人员缴纳公积金,普通员工不予缴纳。本人于2025年9月投诉立案,但案件被公司以“集体协商”中止至今。近期公司组织职工代表大会,但全部代表均为班组长及管理人员,这些人已享有公积金,与未缴员工利益冲突,不能代表我们,且违反“一线代表不少于50%”的法律规定,属于虚假协商。现特此声明:此次代表大会及协商无效。我不同意继续中止案件,恳请公积金中心立即恢复执法立案,依法责令公司为我足额补缴2017年9月至今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