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的气息: 尊敬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人为东莞缴存职工,现就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出建议。?一、现状?东莞停止物业费提取公积金后,作为已有住房的人员,目前无任何合规渠道提取公积金。本人年缴公积金近两万元,年物业费7200元,资金完全无法动用。?二、政策对比?国家明确鼓励盘活公积金,其他省市已陆续放开提取限制。东莞作为制造业名城,应跟上政策步伐。?三、建议?1.恢复物业费提取政策,允许有房职工凭发票提取?2.或开辟其他渠道,如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3.参考先进城市,制定符合东莞实际的活化方案?四、期望?让缴存职工真正享受政策红利,提升城市民生温度。
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与宝贵建议。关于您提及的物业费提取政策,我市曾于2015年至2020年10月阶段性实施过该业务,后因需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所以取消。您提出的恢复物业费提取、拓展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提取渠道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同时也在结合上级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导向,参考其他城市先进经验,探索符合东莞实际的公积金使用拓展方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核心是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我们始终致力于在政策框架内优化服务、提升民生温度。后续若有提取政策调整或新举措推出,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布,请您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