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米: 尊敬的水务局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申请。我反映的问题是:位于东城街道南城路71号的嘉裕写字楼(由东莞市东城街道附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隶属岗贝社区,住宅用途)。自2018年10月起,岗贝社区停止代收总表水费后,该楼宇内七户住户及一间临街商铺便陷入无处缴费、被迫欠费的困境。在此期间,我多次前往岗贝社区咨询沟通,并同步与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莞城分公司联系,均未得到明确答复。自2021年收到第一张催缴通知起,至2026年4月,我已连续收到莞城分公司下发的近二十余张欠费追缴通知。期间,我反复通过12345、96968热线反映情况,寻求解决方案,并于2023年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问题,恳请协助,但始终沟通无果。自2021年起,莞城分公司开始不定期采取限压供水甚至停水措施,已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对于跨区域管理(楼宇位于东城街道,供水由莞城街道负责)以及老旧住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充分理解,并始终秉持尊重与配合的态度。根据莞城分公司提出的可操作性建议,目前主要有两个解决方案:一是维持现状,由楼宇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行收集水费后统一缴纳。但该方案基本不可行,主要原因如下:总表用户—东莞市东城街道附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申请破产;该楼楼龄较长,近半数业主已不在此居住,成立业主委员会不现实。此外,一楼为商业用户,租户流动性大,且该用户要求缴费后提供发票,而莞城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单独开具。二是进行改造加装,实现“一户一表”,由各业主自行缴费。根据莞城分公司的指导意见,我与部分业主多次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前往岗贝社区、莞城营业厅等处协商,但因种种原因,一户一表的申请进展仍不明朗。如果无法落实“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整栋楼乃至该区域的缴费难题将从根本上难以解决。我深知按时缴纳水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从未回避或推诿。每次都是主动沟通、积极对接,努力寻求可操作的解决方案。现恳请莞城分公司协助解决该区域后续正常用水问题,尽快为各户安装独立水表,实现按户缴费。恳请领导关注并协调解决,万分感谢!
答: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有关问题回复您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6月10日,市水务局会同东城街道农林水务局、属地社区、市水务环境集团供水公司(下简称“供水公司”)以及业主代表,开展现场调研和问题处置。经了解,嘉裕写字楼由供水公司以总表趸售方式进行供水。2018年10月以前,该小区的水费是由属地社区代收代缴,但后续因审计部门指出该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属地社区不再提供代收代缴水费的服务,同步向供水公司提出移交该小区实行抄表到户管理的诉求,并由其直接收费。由于该小区是由供水公司以总表趸售方式进行供水,总表后各用户的具体用水量,供水公司无法详细掌握,因此,不能实现由用户直接向供水公司进行缴纳水费。另外,受制于当时的政策条件,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供水企业的验收条件,方可实现抄表到户,接管要求相对较高,但当时该小区的情况难以满足属地社区提出移交供水公司抄表到户管理的诉求。随着今年上半年《供水条例》《东莞市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抄表到户实施方案》颁布实施,目前原则上只需要业主移交意愿表决同意通过,即可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管理。因此,6月10日经现场调研,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一是力争用一周时间,由属地社区组织业主移交意愿表决以及欠缴水费结清工作;二是从表决通过之日起一周内,由供水企业与业主签订供用水合同,完成水表更换,实现抄表到户管理。该解决方案在当天现场得到各方认可,业主也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来市水务局将督促属地社区、供水公司加快完成该小区二次供水抄表到户工作,保障市民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