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群众: 想去转诊到上级医院就诊,但是社区医院不同意,个人觉得不合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答: 尊敬的市民:
您好!根据国家分级诊疗工作要求,我市实施社卫首诊、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制度,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社卫诊疗,超出社卫诊治水平的,由医生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至上级医院。转诊是一个诊疗过程,是诊疗后的一个医疗处理措施。转诊是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符合转诊指征的,当病情达到转诊指征时,为其办理转诊,当病情未达到转诊指征时,不予转诊。另外,从2022年门诊共济政策实施以后,我市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含医院)作为辅助就医点,在辅助就医点就诊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无需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