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热线不科学接派单: 去年设置辅点医院时护士说“设置辅点,要一年后才能更改辅点医院”,依据什么条例设置一年限制,市医保局的规定,还是地方自行设置的规定?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原则上选定1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般一年一定。参保人员确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可向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指定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