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民: 请问医保局,为方便市民看病,减少转诊麻烦。能否将现行的一个辅点医院增加到二个辅点医院,这样方便了很多市民了
答: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 号)规定:参保人员原则上选定1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结合我市原有门诊统筹政策,经省同意,我市实施“一人一主点、一辅点”模式。依据《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保人选定社区门诊主点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后,可增设1 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辅助就医点。该制度安排已是在省级政策基础上,适度放宽选点限制,便利参保群众跨机构就医。
门诊统筹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是落实国家分级诊疗改革要求,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合理分流医疗资源,保障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如进一步增加辅助就医点数量,会弱化基层首诊导向,大量参保人直接前往综合医院就诊,加剧大医院就诊压力;同时扩大非基层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范围,将对门诊统筹基金收支平衡带来较大压力。
您可结合居住地、工作地,灵活选定主点(社卫机构)、1 家辅点(全市任意定点医院 / 社卫),在主、辅两点就医可直接按政策比例报销;因病情需要前往未选定医疗机构就诊的,可通过主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规范转诊,转诊后按相应待遇结算;发生急诊抢救情形,不受选点、转诊限制,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