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阳光公正: 对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的安全预评价工作的质疑。
1连续3-5年负责安全评价报告核审都是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负责问题审查的专家是否有在广东省评价机构担任专家服务。
2所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广东省和注册在东莞的2家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体的报告一份都没有问题,难道真的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处罚金额多少。是否"以罚代管"?
3.多次致电黄科长沟通如何整改都不理会,态度极其傲慢,说话滑头。

答: 市民您好!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第一项问题: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2022年、2023年、2026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自主采购方式公开选取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承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环节已明确硬性准入条件,所有参与检查评估的专家,严格执行五年内无在安全评价机构任职、执业服务的回避要求;2024年、2025年由局业务科室直接依规开展,采取科室自查方式落实法定抽查职责,未委托任何外部第三方机构,不存在利益输送的相关情形。 2.关于第二项问题:2025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结果,已随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在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所有核查、整改、处罚事项均依法依规办理,对省外及省内东莞本地市及外地市所有评价机构坚持统一标准,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相关情况。 3.关于第三项问题:2025年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的评价报告质量问题,已全部移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逐项核实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及评价机构落实整改。对于整改工作,可通过窗口咨询、官方电话等正规渠道咨询政策相关问题,我局将依规做好答疑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