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 根据东莞市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编号为610227、605363、601732、567341、562188、559838、557166、553837、542042、540045、538951、537914、535422、535290、534254、533549、533501、531475、483590、482019、480337、478646、476521的问政内容及官方回复的部份内容整:(一)官方回复内容: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合法性的问题:经核查,双洲纸业于2021年11月因内部管理原因停产,于2023年3月进行股东重组后复工复产。该情况与上述环评批复即东环建〔2021〕1474号所涉及无直接关联。你这是官宣只要股东有重组就可以不执行环评批复吗?还是保护伞行为之一?(二)官方回复内容:2021年4月15日,我局依法向双洲纸业作出《关于双洲纸业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1〕1474号)。经多次现场检查,双洲纸业在根据上述煤改气项目批复建成1台180t/h燃气锅炉后,未对项目内其他内容进行建设,且上述燃气锅炉在建成后未投入生产使用,鉴此,未发现您反映的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情形。你这是官宣环评批复内容只要不建成,不投入生产,就可以不执行环评批复的内容吗?还是保护伞行为之一?(三)官方回复内容:关于留言人反映双洲纸业燃煤问题。 经查,该单位于2021年11月停产至2023年3月,复产后“煤改气”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但因天然气市场供应不稳定,对企业燃气稳定供给及安全生产造成影响。根据目前最新修订实施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府〔2024〕13号)文件要求,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以上的自备电厂锅炉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双洲纸业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于2024年9月底前已完成,目前正在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符合当前政策要求。你这是官宣环评批复在有效期内,只要对企业有影响,就可以不执行环评批复的内容吗?还是保护伞行为之一?(四)在问政平台长期为企业站台、充当保护伞,这种行为恐怕在全国也只有东莞生态环境局做得出来。究竟是相关环境法在东莞无法落实执行,还是这本身就是保护伞行为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