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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头 [来自:东莞市]:领导好,东莞农村股份制差不多20年了,应该要改一下了,再不改,村里的股权准备死人多过活着的人了。 [2021/3/9 16:48:22] >> 详细
回复: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利益关系调整,通过股东资格界定,理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收益分配关系。根据《关于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东委发〔2004〕16号)、《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东府办〔2004〕71号)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政策,我市于2004年开始全面铺开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股权固化,即以确定的时点为界限,界定配股对象,以“一刀切断”方式配置股权,配股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股东权益不因户籍、住址、婚姻状况、工作地区等变化而被改变,股东的股权不再随人员的增减而变化。股权固化政策是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基本政策制度原则,经多年的实践,它符合法律法规精神和我市总体实际,也是必要和可行的。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行,原以地域、户籍为依据分配福利的方式将受到冲击,而固化股权可从产权制度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受侵犯,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举措。其次,对于新出生和因嫁娶等新迁入的人群,可通过股权继承、赠与、有偿购股等获得股权。
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农民权益诉求高度关注,也一直在加强对股权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引导,并不断对改革进行深化完善。关于股权继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9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管理的意见》(东农〔2009〕68号),文件中明确股权继承,要严格遵循《继承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村规民约、家长意志等妨碍公民的合法继承权。2015年3月,我局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2015〕16号),文件中提出了在巩固农村股份制改革成果,坚持股权固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探索转让、赠与以及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的思路和措施,从政策上进一步畅通新增人口获得股份的渠道,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有序流转机制,规范股权管理。
在股权流动上,我市以继承为主,各集体经济组织每隔一段时间会集中办理一批股权继承。最新抽查显示,已故股东股权继承已办理率超过70%。
股权管理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感谢市民为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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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佬 [来自:东莞市]:今年的休禁渔补贴有多少?申领有什么要求或条件? [2021/3/9 16:47:51] >> 详细
回复:东莞市休禁渔补助标准:建立渔业船员休(禁)渔生产生活补助标准与东莞市最低生活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时间变化联动机制,即按照东莞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休(禁)补助申报当月﹞标准乘以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持续时间。2021年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内陆渔船核定2名渔业船员禁渔补助,按4个月计算,即每人为4400元;海洋渔业船员休渔补助每人每月1100元,按3.5个月计算,每人为3850元,每条海洋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按实际船员人数核定补助对象。
休(禁)渔补助申领条件和要求:经核定纳入休(禁)渔的东莞籍渔船(含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捕捞辅助船和内陆捕捞渔船)上的渔业船员。补助对象符合条件为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员证书,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且保单有效期内;所在渔船必须是纳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数据库或省渔船数据库管理。在申报规定期间内,填报《东莞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请表》,提交给户口所属村(居)委会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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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请问一下,最近办理宅基地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镇街农村农业部分出具意见。但相关部门回复说未承接相关职能。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审批职能。各镇的农村农业部门什么时候承接该职能。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等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宅基地及农房管理(包括分配、审批、建设等)的责任主体,目前所有镇街均已建立属地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部门对宅基地及农房管理工作进行联审联办。其中,根据安排分工,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涉及成员资格确认、审核“一户一宅”及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表决公示等工作,不动产登记部门落实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及农房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如对宅基地审批及确权登记等问题有疑问,建议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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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村民 [来自:东莞市]:请问东莞还有很多老房子无土地证,但是现在报建需要土地证,特别是拆旧建新的房子,请问我们怎样补办手续报建。我们都需要改变居住环境安居乐业啊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 农房建设需要申请,获批后再建设并领取证书。未获批准建房,可以说是违规的。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当前我市确实存在一批无证农房。为了把这些无证农房纳入规范化管理,我市正在研究制订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办法。
没有取得证书的农房,若拆旧建新,需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二条及我市有关规定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或根据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再申请农房报建(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建议向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目前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办法正在研究制订阶段,何时出台,请留意相关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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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 [来自:东莞市]:东莞有哪些适合节假日去农业休闲旅游观光的地方?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 东莞的休闲观光农业近年来发展较快,全市30亩以上的农业休闲观光点已经超过120个,覆盖全市绝大部分镇街。不少休闲观光点已成为市民节假日的好去处。建议市民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不同的观光线路出游。在春季,可到清溪、桥头(七彩花田)、茶山(上园稻田公园)等镇观赏各类花卉;夏季,到大岭山阿吉农场、谢岗南面荔枝合作社、厚街大迳荔枝合作社等镇体验现场采摘品尝荔枝、龙眼等岭南特色水果的乐趣。秋季,可以到麻涌(古梅农业园)、东城(周屋)、茶山(上元)、大岭山(水云山谷)、企石(我的农场)等镇领略美丽田园风光(稻田画),体验秋收农耕劳作,亲子游戏活动等。此外,我市麻涌、茶山、石排、横沥等镇街,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传统农耕文化等元素充分融合,打造多条乡村精品旅游线路,满足市民休闲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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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民 [来自:东莞市]:听说现在种粮食、水果都可以买保险,是什么保险?在哪里可以买?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 根据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达到16种,包括: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和荔枝、香蕉、木瓜、龙眼等水果、生猪家禽等,农户可按要求自愿投保。为提高农户粮食生产积极性,我市对水稻等粮食品种的保险保费实施财政全额补贴,农户无需缴纳保费。其他品种均按照省有关规定,对投保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至于各个品种具体投保的保费以及赔付金额的标准,农户可到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查询。农户如果想办理投保业务,可以到所在地的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营业网点或镇街农林水务局、村委会联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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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菜农民 [来自:东莞市]:请问一下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如何分阶段提升?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 村(社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主体。第一阶段是打造村容村貌整洁、基础设施短板补齐、长效管护初步建立的“干净整洁村”。第二阶段是打造村庄绿化美化、基础设施完善、基层治理较健全的“美丽宜居村”。第三阶段是打造村庄环境优美、公共服务健全、文化特点鲜明、产业特色发展、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的“特色精品村”。2018年至2020年底,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市100%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5%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十四五”期间将通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2年年底前,全市85%以上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的村(社区)共120条村达到特色精品村标准。2025年年底前,全市全部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30%的村(社区)达到特色精品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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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农村股份固化合法合理性? [来自:东莞市]:作为一个东莞本地人,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可以把集体资产一次性固化了分配了,只想问一下这个有法理依据吗?这样做合法吗?还有现在新增的人员不是这个集体之下吗,为什么不能一段时重新调整分配呢!总之觉得这个固化分配有很多问题?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 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采用固化股权模式进行,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利益关系调整,通过股东资格界定,理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收益分配关系。根据《关于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东委发〔2004〕16号)、《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东府办〔2004〕71号)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政策,我市于2004年开始全面铺开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股权固化,即以确定的时点为界限,界定配股对象,以“一刀切断”方式配置股权,配股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股东权益不因户籍、住址、婚姻状况、工作地区等变化而被改变,股东的股权不再随人员的增减而变化。股权固化政策是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基本政策制度原则,经多年的实践,它符合法律法规精神和我市总体实际,也是必要和可行的。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行,原以地域、户籍为依据分配福利的方式将受到冲击,而固化股权可从产权制度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受侵犯,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举措。其次,对于新出生和因嫁娶等新迁入的人群,可通过股权继承、赠与、有偿购股等获得股权。
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农民权益诉求高度关注,也一直在加强对股权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引导,并不断对改革进行深化完善。关于股权继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9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管理的意见》(东农〔2009〕68号),文件中明确股权继承,要严格遵循《继承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村规民约、家长意志等妨碍公民的合法继承权。2015年3月,我局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2015〕16号),文件中提出了在巩固农村股份制改革成果,坚持股权固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探索转让、赠与以及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的思路和措施,从政策上进一步畅通新增人口获得股份的渠道,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有序流转机制,规范股权管理。
我市集体经济发展迅速,股权事关利益重大,我们一直都非常关注股权管理问题,经常到村组倾听各方的声音,绝大部分的干部群众都是主张股权固化的。经了解,我省其他地方基本都是采用固化股权的模式,固化股权是一个为各地普遍接受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模式。股权管理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感谢市民为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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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民 [来自:东莞市]:请问局长,同是村里人,股民的权益与村民的权益有何区别。村民与股民的经济权益是否平等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村民与股民属于不同组织的成员,因其身份不同,经济权利有明显的区别。村民委员会属于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其成员(村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村规民约享有相关权利;农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股分经济合作社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股民)根据所在经济组织的章程,享有分红、福利分配等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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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 [来自:东莞市]:局长;现在农村有股民和原村民两部分人,股民的股份固定,原村民人不断增加,请问村那些收入属于原村民,那些收入属股民,也就是全村所有人的,(包括股民和原村民。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村民委员会属于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其成员(村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村规民约享有相关权利;农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股分经济合作社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股民)根据所在经济组织的章程,享有分红、福利分配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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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 [来自:东莞市]:东莞还有人种植蔬菜吗?哪里有蔬菜生产基地?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东莞市现有蔬菜种植面积约6万亩,种植面积较大的有虎门、万江、中堂、石碣、高埗、沙田、厚街、塘厦、谢岗等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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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领导,我想问一下,我可以申请取消自己的选民资格吗?我们村一到选择的时候就有人走动拉票,村里的都熟人,选哪个都难为情,处理的不好,可能变成仇人。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根据相关规定,有投票权的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若投票人没有明确的投票对象,可选择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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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股份制 [来自:东莞市]:作为一个东莞本地人,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可以把集体资产一次性固化了分配了,只想问一下这个有法理依据吗?这样做合法吗?还有现在新增的人员不是这个集体之下吗,为什么不能一段时重新调整分配呢!总之觉得这个固化分配有很多问题?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探索转让、赠与以及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的思路和措施,由本集体组织制定方案,经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审核公示后实施。在股权流动上,我市以继承为主,各集体经济组织每隔一段时间会集中办理一批股权继承。最新抽查显示,已故股东股权继承已办理率超过70%。
股权管理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感谢市民为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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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头 [来自:东莞市]:农村股份制那么多年,每个家庭里都有去世了的股民,也有没股权的家庭成员。假如让所有股民去投票,应该有80%的村民会赞成改革现有的股份制度。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利益关系调整,通过股东资格界定,理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收益分配关系。根据《关于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东委发〔2004〕16号)、《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东府办〔2004〕71号)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政策,我市于2004年开始全面铺开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股权固化,即以确定的时点为界限,界定配股对象,以“一刀切断”方式配置股权,配股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股东权益不因户籍、住址、婚姻状况、工作地区等变化而被改变,股东的股权不再随人员的增减而变化。股权固化政策是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基本政策制度原则,经多年的实践,它符合法律法规精神和我市总体实际,也是必要和可行的。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行,原以地域、户籍为依据分配福利的方式将受到冲击,而固化股权可从产权制度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受侵犯,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举措。其次,对于新出生和因嫁娶等新迁入的人群,可通过股权继承、赠与、有偿购股等获得股权。
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农民权益诉求高度关注,也一直在加强对股权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引导,并不断对改革进行深化完善。关于股权继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9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管理的意见》(东农〔2009〕68号),文件中明确股权继承,要严格遵循《继承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村规民约、家长意志等妨碍公民的合法继承权。2015年3月,我局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2015〕16号),文件中提出了在巩固农村股份制改革成果,坚持股权固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探索转让、赠与以及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的思路和措施,从政策上进一步畅通新增人口获得股份的渠道,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有序流转机制,规范股权管理。
我市集体经济发展迅速,股权事关利益重大,我们一直都非常关注股权管理问题,经常到村组倾听各方的声音,绝大部分的干部群众都是主张股权固化的。经了解,我省其他地方基本都是采用固化股权的模式,固化股权是一个为各地普遍接受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模式。股权管理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感谢市民为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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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湖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想问一下,是本村户口,没有股权,有参选村长资格吗??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参选村长是村民委员会事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议市民向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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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叶师傅 [来自:东莞市]:下来应该怎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村民的幸福感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我们将贯彻落实市政府“把镇村作为优环境的主战场”要求,以创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为契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提升、管理工作,加快打造产村融合、宜居宜业、乡风淳朴、美丽幸福的莞邑乡村,建设高水平城乡融合的样板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五大美丽”行动,在继续抓好农村污水治理、“三线”整治、“厕所革命”的同时,以农村生活垃圾为整治重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镇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等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干净整洁村”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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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村民 [来自:东莞市]:各位领导大家好!东莞实行股权固化以来已经有17年了,由于以“一刀切断”方式配置股权,配股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从而导致了新增村民都没有股份,所以他们在村里也没有任分红和福利!使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矛盾也越来越多!请问局长这样公平吗?这个股权固化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来制定的?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不作出调整或改革?为什么2004年的时候能给村民配股,现在就不能调整或重新配股呢?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利益关系调整,通过股东资格界定,理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收益分配关系。根据《关于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东委发〔2004〕16号)、《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东府办〔2004〕71号)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政策,我市于2004年开始全面铺开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股权固化,即以确定的时点为界限,界定配股对象,以“一刀切断”方式配置股权,配股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股东权益不因户籍、住址、婚姻状况、工作地区等变化而被改变,股东的股权不再随人员的增减而变化。股权固化政策是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基本政策制度原则,经多年的实践,它符合法律法规精神和我市总体实际,也是必要和可行的。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行,原以地域、户籍为依据分配福利的方式将受到冲击,而固化股权可从产权制度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受侵犯,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举措。其次,对于新出生和因嫁娶等新迁入的人群,可通过股权继承、赠与、有偿购股等获得股权。
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农民权益诉求高度关注,也一直在加强对股权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引导,并不断对改革进行深化完善。关于股权继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9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管理的意见》(东农〔2009〕68号),文件中明确股权继承,要严格遵循《继承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村规民约、家长意志等妨碍公民的合法继承权。2015年3月,我局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2015〕16号),文件中提出了在巩固农村股份制改革成果,坚持股权固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探索转让、赠与以及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的思路和措施,从政策上进一步畅通新增人口获得股份的渠道,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有序流转机制,规范股权管理。
我市集体经济发展迅速,股权事关利益重大,我们一直都非常关注股权管理问题,经常到村组倾听各方的声音,绝大部分的干部群众都是主张股权固化的。经了解,我省其他地方基本都是采用固化股权的模式,固化股权是一个为各地普遍接受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模式。股权管理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感谢市民为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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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菇凉 [来自:东莞市]:贵局乡村振兴项目大大改善乡村居住环境,人民住得舒心,睡得安心,非常好的项目,但是有一点遗憾,就是生活中缺少互相照应的另一半,希望领导组织单身青年举办交友活动,帮助人民早日遇到另一半,在美好自然环境添加一份温馨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感谢这位热心市民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关注和对我市人居环境变化的认可。东莞的人居环境发生了良好的变化,这是全市市民的共同努力的成果,下来东莞继续努力创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建设更多美丽乡村,营造更多交友的美好环境氛围。我们也会建议各镇街在美丽乡村中举办类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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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佬 [来自:东莞市]:请问今年渔民的休禁渔生活补贴是多少?怎样领取 [2021/3/9 16:46:17] >> 详细
回复: 东莞市休禁渔补助标准:建立渔业船员休(禁)渔生产生活补助标准与东莞市最低生活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时间变化联动机制,即按照东莞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休(禁)补助申报当月﹞标准乘以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持续时间。2021年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内陆渔船核定2名渔业船员禁渔补助,按4个月计算,即每人为4400元;海洋渔业船员休渔补助每人每月1100元,按3.5个月计算,每人为3850元,每条海洋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按实际船员人数核定补助对象。
休(禁)渔补助申领条件和要求:经核定纳入休(禁)渔的东莞籍渔船(含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捕捞辅助船和内陆捕捞渔船)上的渔业船员。补助对象符合条件为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员证书,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且保单有效期内;所在渔船必须是纳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数据库或省渔船数据库管理。在申报规定期间内,填报《东莞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请表》,提交给户口所属村(居)委会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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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几个月的小狗是否需要注射疫苗? [2021/3/9 16:43:54] >> 详细
回复:黄小姐,您好。饲养犬猫应当对其实施狂犬病疫苗注射。为了方便群众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我们市在各镇街畜牧兽医站以及受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均设立了犬猫狂犬病免疫注射点。您可以带上宠物前往所在镇街的畜牧兽医站去注射狂犬疫苗。也可以选择到当地受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实施免疫注射,全市各镇街疫苗注射点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可以登陆我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在主页搜索“犬猫狂犬病免疫注射点”)。
狂犬病疫苗费用纳入市镇财政预算实施全额补贴,各镇街畜牧兽医站为犬猫提供免费注射疫苗服务,受委托的动物诊所提供注射服务时,对除狂犬病疫苗外的注射器具会收取一定耗材费或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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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 [来自:东莞市]:建议给予鱼塘养殖者一定补助 [2021/3/9 16:43:54] >> 详细
回复: 谢先生,您好。目前,我市主要通过整治鱼塘,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良种示范场,发展设施渔业,建设水产良种体系,渔业过冬棚、尾水治理等政策对鱼塘养殖给予奖补。如您的鱼塘符合相关政策可以与当地农林水务局或市农业农村局咨询具体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