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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来自:东莞市]:今天遇到了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关于公证的问题,事件因公证处部门,当我们表达了90多岁老人家行动不方便,能否提供上门服务,结果得到了对方的拒绝。有关部门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为什么要这么强硬的制度,难道不可以体恤民情!这点太冷的规定是我们这此群众所不能理解和接受的。希望有关领导合理 改进。谢谢。 [2021/7/14 10:39:14] >> 详细
回复:经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称其想办理宅基地转名手续,属不动产交易中心职能,当日其前往道滘镇政务服务中心的不动产部门办理相关事项,误以为是公证服务窗口,实际司法局目前并未在道滘镇政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窗口。当事人欲办理的事项不涉及公证业务,此次投诉为误投诉。据了解,经过沟通,当事人的办理事项现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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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福 [来自:东莞市]:对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答复不满意,怎样提起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21/7/14 10:39:14] >> 详细
回复: 目前,除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东莞市政府一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东莞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对其投诉举报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认为该答复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携带《行政复议申请书》、《投诉举报答复》及投诉举报材料、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东莞市司法局一楼服务大厅复议窗口或各镇街司法分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行政复议。如无法现场提出行政复议的,也可以将复议申请材料邮寄或通过网络邮件投递至东莞市司法局复议科。具体操作可到东莞市司法局官网查阅《东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指南》,我们对什么是行政复议、如何提起行政复议等内容做了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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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生 [来自:东莞市]:你好,莞城华和大厦成立业委会后,一直申请拿回公共收益入业委会公帐,但物业开发商都不给,投诉到莞城房管局,迟迟没回复。请贵局指明一条路,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谢谢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矛盾,可以与业委会商讨,通过法律途径保障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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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货 [来自:东莞市]:国家对“某滴”打车平台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开展查处的新闻令消费者看到保障权益的希望,目前餐饮店几乎是强制消费者扫码入小程序点餐,对线下点餐的消费者以提高价格等方式婉拒提供线下点餐服务,要提供个人信息才能进入小程序点餐,感觉消费者为商家服务,而不是商家为消费者服务。我们消费者拒绝商家霸王条款,希望有个部门草拟有关条例管控商家线上点餐、购物行为,处罚商家拒绝提供线下服务行为,公开线上点餐、购物程序代码,处罚程序陷阱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1/7/14 10:39:13]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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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帆 [来自:东莞市]:请问司法局,1,东莞目前的红头文件一般有效期是多少年,到期日是否自动失效。2,东莞目前制定的农民自建房政策是无土地证不能报建,但国土部门也不发土地证,变成群众不能报建,这是不是有点矛盾,(特别是那些几十年前的老房孑)。也不能拆旧建新,不知制定这些政策是根据什么上位法制定的,能否解释一下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1、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延期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2、目前,我市农民住房管理政策主要是《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该政策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等上位法和上级政策文件。关于具体土地证的办理问题,建议咨询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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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不便民 [来自:东莞市]:法院起诉都可网上提交了,行政复议为何还是得全纸质文件并在窗口提交?政务电子化改革难道到不了司法这一关?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 首先,法院的网上立案程序,也是要求当事人先在官网上传资料,进行网上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要求当事人将相关资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过去。其次,行政复议申请除了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之外,同样也有邮寄申请、网上申请等便民措施。最后,不管是法院还是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诉状和行政复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审查当事人签名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都是必经的程序,也是行政复议受理时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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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二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法律资格考试是否有资格需求?考试报名时间我可以在哪里看?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报名时间请留意东莞市司法局官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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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三 [来自:东莞市]:我是望牛墩杜屋村的村民,我想申请法律援助,可是要跑到东莞市司法局太远了,请问有其他近一点的办事处吗,最好是在望牛墩的?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您好!您可以就近在望牛墩司法分局申请法律援助。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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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帆船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需要一份亲自鉴定证明,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你们司法局哪个窗口进行办理?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 您问的问题应该是“亲子鉴定”吧?做亲子鉴定直接到有亲子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司法局。
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是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等。
目前,在东莞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共有5家,具体包括:1.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2.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3.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4.广东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5.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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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小 [来自:东莞市]:前公司拖欠了我2个月的工资我是否还能够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可以去哪里申请仲裁?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向公司所在镇街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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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学 [来自:东莞市]:请问局长;行政诉讼与行政复义的时效与区别有什么规定。费用怎样计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的结果不服可以上诉。关于费用问题,行政复议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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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小姐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实施一个多月,请问有关部门执行力度如何?实施以来,处罚多少个违法者?罚款共多少元?拘留多少人?对于拒交罚款者有什么执行措施?管控犬只效果如何?同时请有关部门多去水乡片镇街巡查 [2021/7/14 10:39:13]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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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南城方中元美广场,维修基金换电梯的供应商广顺广告,其法人代表是物业的财务本人。目前小区暂时没有业委会 。 请问作为业主们,要通过什么投诉途径才能避免这种问题再发生?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业主与物业公司协调不成,可通过街道或房管部门放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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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姐 [来自:东莞市]:司法人员为民请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可惜社会复杂,人心难测,案件涉及各种各样利益关系、黑恶群体,作为一名女司法人员,充满远大抱负,内心强大,知识丰富,但也希望有家庭支持、有爱人保护,希望领导丰富单身司法人员业余情感生活,为我们构建温暖港湾,注入多彩多样幸福感。 [2021/7/14 10:39:13] >> 详细
回复:市司法局党组关心关爱局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公证、律师、司法鉴定行业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积极帮助年轻同志解决生活困难。近年来,机关党委、工会组织开展了红歌合唱、法治主题书画展、演讲比赛,羽毛球、篮球、足球、瑜伽兴趣小组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了局机关和行业协会年轻同志的业余生活。下来,我们将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适时组织政法单位、行业协会间的联谊活动,欢迎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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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来自:东莞市]:债务纠纷,通过律师起诉,现感觉律师有问题。 [2021/7/14 10:38:06] >> 详细
回复:7月13日上午十一点电话回复提问人,提问人认为代理律师有存在违规行为,已针对其问题进行电话解答,并告知其确有必要可以准备相应材料向律师协会投诉部门放映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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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来自:东莞市]:身体残疾,申请法律援助,大岭山分局只代写文书,不出庭,服务不周。 [2021/7/14 10:38:06] >> 详细
回复:您好!2021年7月13日,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到您家上门服务。据了解,您目前不服一宗案件的二审裁定,欲就该案申请再审。由于您当场未能提供该案的二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证据材料,经与您分析案情及解释法律规定,您同意待拿到裁判决文书及案件材料后再行申请法律援助。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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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来自:东莞市]:莞城聚福豪苑购买的商铺由开发商代租管理,现开发商破产,租金一直没有给业主,怎么解决? [2021/7/14 10:38:06] >> 详细
回复:7月13日上午九点半回复李小姐,确认业主与开发商已签订协议,并约定租金及违约金金额,已指引提问人进行债权申报,提问人表示已有跟进破产清算的律所与其联系,并已计算出债权总额。对业主认为清算时间较长的问题,已指引提问人对清算进度有疑问的可以向跟进的律所或者法院咨询。